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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ɡōu)长(chánɡ)株(zhū)网友关心什么?

时间:2023-10-28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27日电(罗曼)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在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地区全面建立“众享法庭”平台的基础上,与闽侯检察院联手首创异地法检联动机制,发挥法检的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审判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合力,共促行政争议诉源治理。

  机制运行两个多月以来,仓山法院共协调化解闽侯地区行政案件9案,调撤率12.86%,与去年同期相比,调撤率实现翻番。

  10月20日下午,仓山法院联合闽侯检察院、闽侯司法局、闽侯民政局在设于荆溪司法所的“众享法庭”召开行政争议磋商协调会。闽侯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本钦,闽侯司法局副局长林登峰,仓山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孙志高等参会。

  会上,法检两家对司法联动机制运行以来的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达成共识,坚持思想先行、信息共享、问题导向,细化措施、整合资源,发挥各方工作优势,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仓山法院积极联动各方力量,主动增强案件的交流会商,在传统电话、邮件沟通的基础上,结合“众享法庭”智能化平台优势,强化案件的协调沟通,对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属地司法局、检察院对接。

  在审理原告林某某诉被告闽侯民政局婚姻登记案中,仓山法院审查发现同一当事人存在两次婚姻登记行为,可能存在登记错误。

  法院先通过邮件向检察院传递案件线索,后依托“众享法庭”视频连线展开探讨,法检两家分别向闽侯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闽侯民政局收到法检的建议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启动自纠程序,同时将调查情况反馈仓山法院。

  与闽侯检察院对接以来,仓山法院向闽侯检察院移送线件次,推动行政争议化解6案。其中周某某等诉闽侯资规局房屋不动产登记5案,仓山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变更登记的基础事实已经法院的生效裁判否定,案涉登记行为属于依据不足。

  法检两院多次与闽侯资规局负责人沟通、释明,希望行政机关通过自我纠错形式,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最终案件以被告自行撤销纠正行政行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的方式化解,原、被告对两地法检实质性了结行政争议的做法给予充分地肯定。

  下一步,仓山法院将继续发挥异地法检联动机制的作用,凝聚法检司各自职能优势,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能动、联动履职,在减少当事人诉累上想办法、在避免程序空转中行举措,着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司法的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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